816班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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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|
每天7:40以前交聯絡簿,內容必須填載完整,心得作文必須寫滿後才繳交,由副班長檢查違者記缺點一次。 |
第二條 |
每天請於7:30以前到校,遲到者記缺點一次並負責保管本班鑰匙(上學7:00負責開門,放學及外堂課負責關門)。如有事、病假請依學校規定辦理請假手續。 |
第三條 |
7:30~7:40及15:00-15:10為本校打掃時間,請依打掃工作分配進行打掃,未打掃或打掃不認真者,記缺點一次。 |
第四條 |
考試不作弊,違者除記缺點一次,並視情節輕重依學校規定辦理。 |
第五條 |
上課鐘響應立即回到座位,準備下一節課所需課本即學用品,未回座或未依規定攜帶學用品者,記缺點一次。上課期間不得飲食、離座、與他人聊天、破壞秩序進而影響他人上課,違者除記缺點一次(當日當節均可累積次數)以外, 視情況予以重懲! |
第六條 |
上課期間請注意秩序以及對師長的禮節,發言請舉手,待得到老師同意後才發言,如有其他緊急事件,請立即向導師或訓導處報告。 |
第七條 |
請同學於12:35分用餐完畢,以便值日生倒廚餘及垃圾,除主任、老師外找以外,其餘同學於12:40進行午休。 |
第八條 |
每天均將所有工作完畢(含聯絡簿、作業、考試訂正、打掃工作)後,於教室等待老師檢查合格後才放學。未經檢查合格擅自離校,一律通知家長,並依學校規定辦理(如有其他事故,請以聯絡簿或電話通知導師) |
第九條 |
同學服裝儀容應符合學校規定,如頭髮不染不燙,指甲應修剪等。週三如果穿便服,請依學校規定配掛名牌,本班星期一、三、五穿著體育服,星期二、四穿著制服,體育課如果穿便服時,請勿穿著牛仔褲,以免妨礙活動。 |
第十條 |
每週五結算違規次數,達三次以上者留校勞動服務,如果被罰勞動服務,請同學務必以電話通知家長,以免家長掛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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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6 導師 林永章 0953264350 八年級導師辦公室 23394567 分機 222 或 221 訓導處請假專線 23394567 分機 125 |